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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接受植入式心臟除顫器 (ICD) 進行初級預防的病人,重新評估抗心搏過速起搏作用 (antitachycardia pacing, ATP) 在治療快速心室性心律不整的角色:根據 MADIT-RIT臨床試驗結果進行分析

Reassessing the role of antitachycardia pacing in fast ventricular arrhythmias in primary prevention implantable cardioverter-defibrillator recipients: Results from MADIT-RIT Schuger C, Daubert JP, Zareba W, et al. Heart Rhythm. 2021 Mar;18(3):399-403. doi: 10.1016/ j.hrthm.2020.11.019.

背景:在 Multicenter Automatic Defibrillator Implantation Trial – Reduce Inappropriate Therapy (MADIT-RIT) 臨床試驗中,比起傳統的治療方式設定 ( 組別 A),設定較高心跳速率閾值 ( 組別 B) 以及延遲治療 ( 組別 C) 可以減少 ICD 給予不適當治療的風險;然而是否 ICD 給予了適當但不需要的治療這方面尚未被評估。

目的:這篇研究針對接受 ICD 進行初級預防的病人,評估 ATP 在治療每分鐘 ≥200 下的快速心室性心律不整的價 值。

方法:從 MADIT-RIT 臨床試驗中,針對病人發生每分鐘 ≥200 下的快速心室性心律不整時,比較只用 ATP、併用 ATP 和除顫、只用除顫這三種治療方式的比率。這個試驗隨機分派的三個組別之間 ( 組別 A-C),唯一不同點是從偵測到心室頻脈直到給予治療的時間延遲 ( 組別 A-C 分別是 3.4 秒、4.9 秒、以及 14.4 秒 )。

結果:組別 A 共有 11.5% 的病人發生 ICD 給予治療,從初始治療來看,10.5% 是 ATP 而 1% 是除顫;從最終治療成功來看,8% 是 ATP 而 3.5% 是除顫。組別 B 有 6.6% 的病人發生 ICD 給予治療,從初始治療來看,4.2% 是 ATP 而 2.4% 是除顫;從最終治療成功來看,2.8% 是 ATP 而 3.8% 是除顫。組別 C 則有 4.7% 的病人發生 ICD 給 予治療,從初始治療來看,2.5% 是 ATP 而 2.3% 是除顫;從最終治療成功來看,1.4% 是 ATP 而 3.3% 是除顫。 三個組別之間,即使初始治療使用 ATP 的比率不同,最終治療成功是使用除顫的比率,組別 A 與組別 B 是相似 的 (3.5% 比 3.8%,P=0.800),組別 A 與組別 C 也是相仿的 (3.5% 比 3.3%,P=0.855)。

結論:在 MADIT-RIT 臨床試驗中,當延遲治療時,因為一部分心室性心律不整會自發性停止,使用 ATP 治療的比率明顯下降,但使用除顫治療的比率卻沒有差異。這項結果代表針對每分鐘 ≥200 下的快速心室性心律不整, 藉由 ICD 提早給予介入治療可能是不需要的,因此對於接受 ICD 進行初級預防的病人,ATP 的治療價值可能是 被高估的。